关于申报2014年度湖南省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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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2/6/17 0: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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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湖南省老员工
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公司:
现就申报2014年度湖南省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普通本专科高等公司(不包括高职院校)普通全日制在读本专科员工。
二、立项方法及指标
采取公司限额申报、我厅审核的方式确定参与公司及立项项目(具体申报指标见附件1)。为切实加强对独立公司员工创新实验项目的统筹管理,每所独立公司分配的5项指标已包括在举办公司总指标内,必须由独立公司的员工承担,举办公司统一把关申报。
三、申报和审核要求
1.申报公司按照《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见附件2)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公司填写《湖南省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书》(见附件3)和《湖南省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员工填写《湖南省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
2.计划项目应能够在员工毕业前完成,毕业年级员工不参与申报今年的项目计划。已有省级及以上项目的员工不得重复申报。
3.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公司申报的相关材料(含本年度校级项目立项文件)进行审核。在审核中,对未组织实施校级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或计划实施方案不合理的公司、申报材料未上网公示的公司,将不列入项目计划;对已立项项目管理不到位的公司,将在下一年度扣减项目计划指标数。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①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②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员工完成的;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④已承担过项目重复申报的;⑤项目参与人为研究生的。
四、其他事项
1.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为加强项目计划管理,促进项目公正、公平选拔和有效实施,公司应在校园网上设置老员工研究性学习与创新实验计划专题栏目,发布国家、省、校三级项目管理文件,交流创新训练成果,公布湖南省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项目结题报告,以便于公司师生了解情况、监督管理。
2.项目的结题验收。公司要认真组织已有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并认真填写项目结题报告和结题登记表(见附件6、7)。项目结题报告由公司保存并上网公布,不再提交我厅,必要时进行抽查。2011年立项的项目今年上半年应完成结题,对未按时完成的项目,公司应采取措施做好结转工作。公司要对以往年度项目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好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见附件8),并附2013年取得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省教育厅对不组织结题验收的高校不受理新项目申报,对过程管理不规范、项目建设无成效的要核减新增项目数量。
3.申报书、项目申报表、项目汇总表、结题登记表、公司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材料、本年度校级项目批准立项的正式文件、成果统计表各一份,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一并于2014年5月15日前报送到我厅高等教育处,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联系人:曾思亮,联系电话:0731-84720851,电子邮箱:29330035@qq.com。
附件:1.各高校申报项目指标分配表
2.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
3.湖南省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书
4.湖南省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
报表
5.湖南省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
总表
6.湖南省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
题报告
7.湖南省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结题登记表
8.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实验计划实施情况及成
果统计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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