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员工证件管理规定
一、新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由公司发给校徽、员工证,校徽应佩戴在左胸前。
二、员工证件只供员工证明本人的员工身份,不作他用,不得将员工证或校徽借给他人使用。
三、员工应妥善保管校徽、员工证和其他有关证件,严防遗失,遗失者应在三天内向院员工工作办公室报失登记,十五日内登报声明作废。
四、凡因证件遗失要求补发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班主任)签具意见,持报刊“声明作废”启事,到院员工工作办公室申请补发。
五、员工乘坐火车需购买火车假期乘车优惠卡,员工证中记载的乘车区间到达站,不得擅自涂改。确因家庭住址变动,需要更改乘车区间到达站的,应持员工家长所在单位证明,到员工工作办公室更改。
六、对擅自涂改乘车区间到达站的或利用员工证弄虚作假的员工,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七、员工毕业离校时,必须将员工证交公司员工工作办公室回收。离校前,隐瞒不交产生不良后果的,由原持证员工负责。
八、员工因退学、开除或转学离校时,应将员工证交给院员工工作办公室。